根据《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》(林退发〔2018〕54号)相关要求,县林草局于2025年9月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对全县2016年度、2018年度实施的32336.8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了县级检查验收,验收合格面积分别为2016年度8016.4亩;2018年度10672.5亩,现按验收结果将补助资金进行兑付。
一、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补助资金
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补助面积16056亩,补助标准为100元/亩/年,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60.56万元,补助期为2025年。根据验收结果,合格面积为8016.4亩,实际兑付资金80.164万元,暂扣补助资金80.396万元。
二、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补助资金
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补助面积15726亩,补助标准为100元/亩/年,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57.26万元,补助期为2025年。根据验收结果,合格面积为10672.5亩,实际兑付资金106.725万元,暂扣补助资金50.535万元。
三、补兑202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延长期暂扣补助资金
2024年县级检查验收不合格面积14151.6亩,经2025年补植补造、管护抚育,验收合格面积1749亩,需补兑2024年暂扣延长期补助资金17.49万元。
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
2025年10月21日